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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司法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奥运维稳责任状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作者:襄樊市司法局董鑫伟
2008-8-6
明确维稳责任 保障工作落实
——襄樊市司法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奥运维稳责任状
为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平安奥运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北京奥运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8月4日,市司法局组织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学习桂斯斌同志在全省律师维护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与各所签订了奥运维稳责任状,要求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奥运期间的维稳责任。
根据全省律师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责任状分别规定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维稳责任。要求律师自觉接受管理,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和严格履行维稳责任,一切言行都要以国家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襄樊的稳定保证北京奥运会的稳定。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有事关大局、敏感性的群体案件,迅速向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并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协调下,审慎开展法律服务。不建议、怂恿当事人上访,更不参与上访。未经批准,不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未经允许,不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不向新闻媒体提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素材等。网上发布言论谨慎,不参与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炒作。要求律师事务所制定所内维稳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与所属执业律师个人签订维稳保证书,确保维稳责任落实。大力开展律师维稳教育活动,增强执业律师的大局意识,提高执业律师政治敏锐性。认真做好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督促律师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上报制度。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确保奥运期间律师不参与上访、不参与群体性事件。
为保障维稳工作取得实效,责任状规定将在北京奥运会结束后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与年终评先表彰奖励挂钩,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查究律师事务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